关于开展“乌兰察布记忆”老照片征集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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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1 15:34 作者: 浏览次数:142
 为了更完整地记录和讲述乌兰察布市古往今来的历史演变、发展历程、文化沿袭,追忆流金岁月,解读历史事件,感受生活变化,留住和珍藏历史中的影像、记忆,市政协决定举办“乌兰察布记忆”老照片展,现特向市内外发起征集反映乌兰察布记忆的老照片。
  一、征集对象
  凡持有老照片的单位、个人、市内外摄影爱好者及摄影家协会、各人民团体均可参与。
  二、征集内容
  各界人士收藏或拍摄的乌兰察布改革开放以前或改革开放后至撤盟建市前反映乌兰察布市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各类老照片。
  具体包括:
  1、反映乌兰察布经济社会发展及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照片;
  2、反映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到乌兰察布视察工作和生活的照片;
  3、反映历史文化名人在乌兰察布工作和生活的照片;
  4、反映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乌兰察布纪实性老照片,包括民俗风情、民间工艺、不同时期旧街貌、旧村镇、旧民居、老字号商店的照片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照片;
  5、建设、生产、生活场景以及路、桥、车、站等,并能反映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劳动、宗教、休闲等变迁的个人照、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单位景物照、生产照、活动照、集体照等老照片。
  三、征集时间
  从现在起至2017年12月20日
  四、具体要求
  1、所有参展作品在后期制作中,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只能对亮度、影调和色彩等做适度调整,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参展作品数码、胶片、黑白、彩色不限,形式和风格不限,老照片、老底片均可。每位作者选送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参展作品须注明“xxx”影展、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简要说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信息。
  2、投稿邮箱:wlcbssyjxh@163.com(乌兰察布市摄影家协会邮箱)。投送老照片、老底片者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乌苏13704743351。
  3、照片的黑白彩色不限,尺寸大小不限,内容真实,每张照片附上相应的详细文字说明(注明照片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姓名、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文末须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身份住址、电话,以便联系)。
  4、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5、征集到的老照片均及时翻拍、扫描处理后归还提供者。若遇特殊情况需保留原件的,由活动组织方与提供者进行协商。对征集到的老照片,活动组织方拥有使用权,图片使用时标明收藏者或拍摄者姓名。
  6、老照片一经选用,根据有关规定,并视照片的价值给予一定的稿酬。
  7、凡是参与征集活动的照片,主办方有权用于公益宣传。
                                                         乌兰察布市政协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文联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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